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第三条有效农业合作试验区以建立良种引进繁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和标准化示范基地为目标,建设成为海峡两岸农业技术交流与产业、项目合作的平台。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