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农业合作试验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