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台湾同胞在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其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