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的,须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科研、拍摄、探险;(二)采集古茶树根、茎、叶、花、果;(三)采集古茶树苗种、移栽古茶树。地方法规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