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阳宗海的保护;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投资兴办科技研发机构,针对阳宗海的保护、治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