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矿山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第四十一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下级人民政府已调查或者处理的矿山事故直接组织调查,并做出事故处理决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