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矿山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第三十七条有效矿山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