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