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属于有特殊安全要求工种的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