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期参加年审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