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十条有效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商品房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