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中标人或者买受人应当凭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约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