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第二章 税收管理第九条有效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税收征管需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协助配合税务机关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故意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