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第二章 税收管理第六条有效税收收入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当与税源实际相适应。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和税源预期状况,科学预测税收目标,及时反映重大税收增减变化因素,为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提供依据。财政部门编制和调整税收收入预算,应当征求同级税务机关的意见。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