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自治区财政应当每年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及其他养老服务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应当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