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