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依照其规定进行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