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仅造成车辆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在撤离现场后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双方就事故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依法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