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法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与城乡建设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