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需要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及时增加、调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