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保护和改善自治州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