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