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 申报和确认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基金来源是:(一)社会捐赠、赞助;(二)人民政府财政资助;(三)其他合法途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