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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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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六章 城市用水

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公共事业用水和景观用水,应当签定用水协议,优先使用再生水,并按规定缴纳水费。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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