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第七十三条已修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旅游景区,应当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完善安全设施,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发布暴雨、暴雪、冰雹、寒潮等气象灾害及其他信息。旅游景区应当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对进入游客进行限制,不得超容量接待游客。旅游景区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救援人员和设备,保证游客安全。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