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已修改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调度水资源、建设水库应当按照规定留足生态基流,建设水电站应当在拦河坝上设置生态基流口,保障河流的合理流量、湖泊和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