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实行文明绿色环保祭祀。禁止在市区道路两侧、十字路口及居民住宅区内焚烧祭祀品。违反规定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