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参展单位实施相关禁止行为的,会展业管理机构应当先行制止,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通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