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会展业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发布会展业年度报告,编制会展活动指导目录,明确会展业发展重点和引导方向。

列入会展活动指导目录的项目,举办单位可以申请扶持补助。

按照3个月之内不重复举办题材、名称等相同或相近展会的原则,对重复办展的项目,会展业管理机构协调举办单位自行调整后纳入年度会展活动指导目录。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