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区水资源状况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制定本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行业用水定额应当根据用水需求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情况适时修订。自治区用水定额中未制定标准的行业或者产品的用水量,可以参照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