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所贷金额,并对当事人处以所贷金额5%至1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