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鼓励措施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在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方面进行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等形式,支持企业开展相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改造。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