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三章 促进减量化第二十五条有效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采用无毒、无害、易降解、易拆解、易回收利用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要求。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