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或者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