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