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政策支持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的规定,明确补贴、资助、小额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条件、标准、期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省及本地区的规定,确保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