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邮政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自查机制,定期将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自查结果报送省邮政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