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须实行物业管理。原有住宅小区和非住宅应当逐步实行物业管理,也可根据业主意愿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或专营公司实行专项服务。自治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对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应当及时注销资质证书。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镇物业的日常监管。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