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第六章 合作共建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国有重点林区的建设,为国有重点林区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