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玉米种子管理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在自治县境内从事玉米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3年4月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