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评审、评估、评价等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