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第十九条有效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预算事项的,预算部门应当重新提报绩效目标,待依法审核、批复后执行。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