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第三章 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第十七条有效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