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扶持保障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市、区(市)人民政府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制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每满五年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具体办法由市民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