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扶持保障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应当依托社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培训费以及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