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养老服务体系第十五条已修改赡养人应当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为有需求的赡养人免费提供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