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执行本条例,在下列水库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蒙自县人民政府或者报自治州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一)保护水库水质、防治水污染的;(二)保护森林植被、造林绿化、防治水土流失的;(三)保护水库引水、输水工程的;(四)维护水库治安秩序的;(五)制止、检举、控告他人违法行为的。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