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城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倾倒,建筑垃圾必须送入指定的堆放场。禁止在城区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