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第十四条有效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单位和个人对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应当及时护送到医疗单位进行抢救治疗。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先行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延误抢救治疗。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