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